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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10    新闻来源: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浏览次数:

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暂行稿)

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而建设的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合肥市区域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社区开放,统筹组织实施专业实训教学,承办各类技能大赛,开展师资及技能培训、技术交流,服务创新创业,开展职业体验等。为了加强实训中心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严格按照实训中心综合治理管理的要求,制定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训室管理人员及授课教师为安全责任人。

2、严格遵守各实训室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责任到人,上下班认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龙头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节假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假日期间进入实训中心要经实训中心领导批准。

3、严格实行受训学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训现场,授课教师应持证上岗,只要有学员在进行实训活动,实训室管理人员或授课教师就必须在场。

4、大型精密设备和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对库存设备、耗材、危险品等,要专人保管,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各实训室要定期做好实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6、要将消防器材放在实训室明显易取的位置,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的状态,严禁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或设备;实训室内(除实验需要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用电量大的仪器,以防火灾的发生;严禁在实训场所内抽烟、打闹、大声喧哗等,未经批准不得在实训场所进行与实训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及文体活动。

7、实训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参训单位带队领导、教师加强对受训学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参加实训课程的学员,在实训过程中,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不可擅动与自己无关的任何装置及配电设备,以免,发生安全问题或事故。

8、要定期对实训室设备、仪器、水电等进行检查、保养,如发现问题或事故及时维修或上报,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修,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9、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实训学员纪律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训。

2、学员要遵守学习纪律,根据实训教学安排表,按时报到。 

3、学员进入实训中心必须佩带实训中心胸卡或参训单位胸卡、相关标志。 

4、学员进入实训中心必须保持实训中心的整洁、卫生,不得喧哗、串岗、吃食物,严禁吸烟。 

5、学员应爱护实训中心的设备及设施,妥善保管各组所用的工具和器件。若有损失或丢失,按规定进行赔偿。 

6、每天训练后必须打扫卫生、关门窗、断水电,经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去。 

三、实训室用电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2、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检查无误后才可操作。

3、开关电闸时,动作要迅速、果断和彻底,并使用绝缘手柄,以避免形成电弧或火花,造成电灼伤。

4、设备、仪器或线路过热,应停止运行,断电后进行检查处理。

5、实验中停电,应关闭一切使用电器,恢复供电后再按使用规定重新通电工作。

6、使用高压电源时,要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站在橡胶绝缘垫上,用专用工具操作。

7、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对电线老化、裸露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8、对有害或异味气体排放的实训室(场所),必须安装强制通风排气设施。

9、所有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改动、乱接临时电源等;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拔下各种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头,并断开室内总电源。

四、实训室消防管理制度

1、各实训室是实训中心消防重点要害部门之一,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训室管理部门责任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实训室内应安装防火标志,并建立消防安全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及使用明火。

3要将消防器材放在实训室明显易取的位置,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的状态,严禁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或设备;

4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做到安全教学。

5、实训室内的电源、电缆、电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仪器设备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6、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各实训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积极配合实训中心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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